聊著聊著就已經半夜了

突然想念起17 18歲的自己。煩惱是好友的言論,煩惱的是喜歡的男生的言語。十年後的自己,擔心的是工作,是未來,是家人。
覺得悲哀的是,連一個喜歡的人都沒有。
怎麼這樣呢?距離上次的分手已經四年,是我拒絕了每個人嗎?
是我感覺不到別人的心,簡單來說,就是沒感覺。

有個瘋狂的想法,當我一天的男友吧?那個十八歲時我喜歡的男生。雖然我已經二十七歲。
但是無法拆穿那個在我印象中完美的妳,我就無法跨越,總是在夜裡想起那個完美的妳。

瘋狂的想法當然無法實現,就算當一天的男女朋友也無法了解真正的妳,跟我印象中你完美形象不一樣。
我所期待的,不是你對我的好,而是狠心的拒絕。

如果,那只是個不可能實現的瘋狂想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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